何宝珍(1902-1934) 女,又名葆贞,湖南道县人。1918年秋,考入省立衡阳第三女子师范学校,接受五四爱国运动洗礼,1922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,成为湖南学生运动骨干之一,后因揭露校长腐败无能被开除学籍。在党组织安排下,到长沙住毛泽东家,接受革命教育,坚定了革命信念,并结识了刘少奇。1923年春,随刘少奇去安源,在工人子弟学校当教师。不久转为共产党员,与刘少奇结为伴侣。1925年1月到上海,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,参加五卅运动。后转至武汉,任武汉市妇女协会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长,中国济难会全国总会干事会委员。1927年冬再次到上海,商议组织武装斗争事宜。不久转至江西、天津、东北、华北等地,1930年3月又回上海,在险恶处境中进工厂做教员,住机关搞联络。先后任全国互济会负责人、营救部部长,为营救被捕同志四处奔走。1933年3月被捕。坚不吐实,被判15年徒刑。一年后,真实身份暴露,备受酷刑,坚贞不屈。慷慨陈词:“要口供,没有;要命,有一条。革命者是杀不尽的!”1934年秋,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。
资料来源: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